索 引 號 | 076058/2025-00010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 | 發文日期 | 2024-02-20 |
標 題 | 關于成立東海高新區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領導小組的通知 | ||
文 號 | 東高管〔2024〕1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園區各部門,高新集團,各派駐機構:
為了加強園區國有企業重大事項規范管理,經研究,決定成立東海高新區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如下:
組 長:劉 靜 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劉叢珊 黨工委副書記
季鐵程 紀工委書記
成 員:戴林森 財政局負責人
張 青 高新集團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財政局,戴林森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園區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對企業上報的重大事項資料完整性進行初步審核,完整保存有關文件和資料。
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對高新區國有企業月度支出進行審核,依據《東海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辦法》對高新區國有企業上報的重大事項進行審核。
審核程序
1. 企業每月月底前向辦公室提交月度支出明細、重大事項審批和備案材料,辦公室整理匯總后,上報分管領導,確認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原則上于7個工作日內召開會議。
2. 上報的重大事項審批材料,由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并提出處理意見,批復或提交黨工委會;企業上報的重大事項備案材料,審核小組除對備案事項存在問題進行提示外,一般不出具答復意見。
3. 對于企業臨時提出的重大事項或者支出申請,辦公室在收到企業申請和完備的相關資料后,及時與分管領導聯系,確認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并召集人員,原則上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企業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交需要審核項目內容,并及時做好有關聯系與溝通工作。領導小組人員要嚴守工作紀律,對有關工作機密、信息資料嚴格保密。領導小組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審核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方案,完善工作意見并做好跟蹤落實工作。
江蘇省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