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4-00120 | ||
發布機構 | 東??h行政審批局 | 發文日期 | 2024-01-19 |
標 題 | 縣政府關于公布東海高新區部分縣級行政權力事項賦權清單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縣政府關于公布高新區部分縣級行政權力事項賦權清單的通知
高新區管委會,縣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央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相關要求,為進一步推進高新區“區內事,區內結”,按照“依法下放、應放全放、能接盡放、權責一致”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公布高新區部分縣級行政權力事項賦權清單。
一、規范賦權承接保障。高新區要認真做好下放權力事項的承接工作,主動與縣級賦權部門加強工作銜接,制定具體承接方式??h賦權部門要主動服務、積極支持,對下放的權力事項要根據事項承接后的審批辦理需求,及時協調開通系統端口,同時切實承擔起縣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職責。相關賦權事項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承接到位。雙方賦權承接完成后,將有雙方簽字或蓋章的承接落實情況反饋表(見附件2)報縣協調辦備案(電話:87281727,郵箱:dhxtb0405@163.com),切實推進賦權承接到位。
二、嚴格事中事后監管。權力下放后,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誰行權、誰擔責”的原則,高新區要保障賦權事項進駐審批大廳統一集中辦理,并建立審管聯動工作機制,依法承擔承接事項的管理職責,配強監管工作力量,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三、加強清單動態管理。對承接的權力事項,應納入地方政府行政權力清單。高新區要在本通知印發3個月內,完成本級行政權力清單調整工作,并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
附件:1.高新區賦權事項清單(10項)
2.賦權承接落實情況反饋表
東海縣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高新區賦權事項清單(10項)
序號 | 事項名稱 |
權限類型 |
實施機關 |
主管部門 |
備注 |
1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 |
行政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縣發改委 |
|
2 |
企業投資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縣行政審批局 |
縣發改委 |
|
3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行政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 |
縣發改委;縣工信局 |
|
4 |
企業投資技術改造項目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縣行政審批局 |
縣工信局 |
|
5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行政許可 |
縣資源局 |
縣資源局 |
|
6 |
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
行政許可 |
縣資源局 |
縣資源局 |
|
7 |
建設工程驗線 |
其他行政權力 |
縣資源局 |
縣資源局 |
|
8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行政許可 |
縣行政審批局;縣資源局 |
縣資源局 |
包含“建設工程單體施工圖規劃確認”、“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審查” |
9 |
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驗收 |
行政確認 |
縣資源局 |
縣資源局 |
包含“規劃設計條件及規劃紅線圖(規劃意見)核發” |
10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行政許可 |
縣水務局 |
縣水務局 |
附件2:賦權承接落實情況反饋表
序號 |
項目 |
內容 |
1 |
審批事項 |
|
2 |
審批流程設計 |
|
3 |
是否具備受理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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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具備許可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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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具備現場勘查與評審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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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借助中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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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具備專網專線系統設備專網權限、賬號 密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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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方案交接形式是否完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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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方案交接清單是否完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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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檔案是否完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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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員、設施是否齊備 | |
12 |
審批結果是否推送給事中事后監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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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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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承接方意見 |
年 月 日 |
15 |
賦權方意見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