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1-04764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文廣局 | 發文日期 | 2021-12-06 |
標 題 | 關于進一步深化 “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文體廣旅發〔2021〕9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1〕47號)要求,確保全省廣電系統“證照分離”改革順利啟動、落地見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結合全省文體廣電和旅游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東文體廣旅發〔2021〕93號
關于進一步深化 “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1〕47號)要求,確保全省廣電系統“證照分離”改革順利啟動、落地見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結合全省文體廣電和旅游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落實好有關改革舉措
(一)關于直接取消的審批事項
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取消由省廣播電視局實施的“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甲種)審批(初審)”,申請人直接向國家廣電總局提出申請;在自貿區范圍內取消“設立電視劇制作單位審批”事項。相關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各類主體,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不得將已取消的行政許可證件作為其他審批和服務事項的前提條件,也不得轉移至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變相實施。
(二)關于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
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自貿試驗區范圍內對“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乙種)審批”、“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設立審批”兩個事項實行告知承諾。省廣播電視局按照《江蘇省關于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細化方案》有關規定,制作了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詳見附件),明確了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范圍、承諾的期限和效力、監督和法律責任、誠信管理等內容。企業在提出上述兩個行政審批事項申請時可以自主選擇是否愿意實行告知承諾。對因企業承諾可以減省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后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各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及受辦廣播電視行政審批業務的其他部門要當場作出審核(審批)決定。
(三)關于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對“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乙種)審批”、“境外廣播電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審批”、“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審批”、“設立電視劇制作單位審批”、“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核發”、“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許可”、“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審批”等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優化審批服務改革。要嚴格對照清單所列事項,精簡申請材料、延長許可期限、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并積極回應企業關切,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探索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省局已將此7項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時限壓減至10個工作日,我縣可參照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明確監管職責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嚴格落實監管主體責任、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把好內容關,防止出現監管真空。要明確放權不是甩手不管,減權并沒有減監管責任。對于直接取消審批的,要由原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要由負責審批的部門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二)結合具體改革事項完善監管規則
要認真落實《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廣電辦發[2020]324號)有關要求,結合具體改革事項,進一步制定和細化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如在自貿區范圍內取消“設立電視劇制作單位審批”的,負有監管主體責任的廣電部門要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嚴格做好電視劇拍攝備案公示管理、內容審查把關和發行播出管理,開展國有電視劇制作單位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等,還應當及時掌握新設企業情況,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監管。對于實行告知承諾的,要重點對企業股權構成、經營情況等承諾條件和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反承諾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要依法撤銷相關許可,構成違法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三)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健全信用監管長效機制
要充分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互聯網+”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通過加強日常監聽監看、組織實地暗訪、開展專項檢查、暢通舉報渠道等途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力度,研究建立健全信用監管長效機制。將信用監管作為基礎性工作,從承諾即監管、公示即監管、共享即監管、正向激勵與反向約束相結合等角度出發,積極推進企業開展信用承諾,強化企業信用意識。要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提升監管的精準度和效能。要依法將企業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依托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加強信用信息互通互享。對于承諾不實的企業,在依法進行處置之后應當納入信用記錄并進行公示,強化信用約束、社會監督。對于有較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在信用修復前,不得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
三、扎實推進深化改革組織保障工作
(一)加強宣傳培訓工作。相關部門要吃透改革精神、準確把握有關政策。要做好改革政策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業務培訓,確保改革要求不走樣。加強對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讓企業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調整具體情況、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二)加強信息化保障工作。根據《通知》要求,相關部門和各地區廣電部門還要注重加強改革配套的信息化保障工作,按照省政務辦的部署和要求推進電子證照的歸集使用,對于本級形成的電子證照信息要及時推送。
(三)加強監督指導。我局將采取抽查、定期檢查等方式對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相關部門要指導各地區修訂完善辦事規則、調整優化業務流程、細化完善服務指南,嚴格按照改革工作要求開展審批服務。審批部門要及時加強與主管局的信息溝通,定期向主管局報告有關工作落實情況,對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也要及時向省局相關部門反饋。
聯系人:段小娟;聯系電話:0518-87216200。
東海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