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1-00348 | ||
發布機構 | 文廣體局 | 發文日期 | 2020-02-14 |
標 題 | 關于印發《東海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東文體廣旅發〔2020〕6號
關于印發《東海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屬單位、各科室:
現將《東海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東海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0年2月14日
東海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教訓,鞏固危險化學品三年安全綜合治理成果,持續深化綜合治理,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堅持標本兼治,健全體制機制,強化法制,明晰責任,嚴格監管,進一步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促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有關科室、局直屬單位負責人為組員的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按職責分工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宣傳教育工作。
三、時間進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12月)。各直屬單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細化措施,部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各直屬單位認真組織實施,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及時解決問題,確保按期完成。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直屬單位書面總結經驗成果報局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安排
1.各直屬單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具體的措施辦法,對我局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動員部署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2.在集中整治過程中,充分利用宣傳手段,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報道宣傳。
五、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工作責任,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分解細化工作任務,確保我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