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3-00192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23-06-11 |
標 題 | 東海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學前教育、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教〔2023〕11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各中小學、縣直教育單位:
為規范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行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有關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要求,現就做好2023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縣教育局統籌全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各鄉鎮(場、街道、園區)學校、幼兒園在屬地黨委、政府領導下,認真履行招生管理主體責任,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具體規劃、組織實施、信息公開、學籍管理和督查落實等。落實好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目標任務,調整優化義務教育布局結構,著力擴大公辦教育資源,全力化解大校額、大班額問題,確保起始年級無大班額現象。縣城區中小學、幼兒園的招生工作由縣教育局督促指導檢查相關學校規劃組織實施。
(二)落實責任,依法保障。各學校、幼兒園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要全面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進一步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強化動態監管,完善控輟臺帳,落實保學舉措,提高工作成效。要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學校,切實保障留守兒童少年、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要結合實際,細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資格認定條件。要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三)科學劃片,免試入學。要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原則,進一步深化幼兒園服務區制度,規范指導各幼兒園自主開展招生工作,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滿足本小區幼兒入園需求,嚴禁“無證園”招生。要遵循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合法固定房產(或不動產權)相一致原則,根據學校布局規模、學齡人口分布等,以道路、河流、橋梁等為參照,相對就近為公辦學校劃分或調整施教區。要嚴格執行免試入學規定,所有學校均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國際班、課程班、實驗班等名義招生。
(四)公民同招,均衡分班。要嚴格執行“公民同招”政策,在統一招生時段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公辦學校不得跨鄉鎮施教區招生,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爭搶生源,嚴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外縣學生。要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分班過程要邀請家長、社區代表等參與,分班結果要向社會公示,嚴禁以任何名義和形式變相分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
(五)公開透明,陽光招生。各鄉鎮(場、街道、園區)學校、幼兒園要將劃分的施教區、招生方案等報屬地政府和縣教育局審批。所有公辦學校、民辦學校招生方案要經縣教育局審批后向社會公布,同時公開學校招生咨詢、監督舉報電話等相關信息。電腦隨機派位招生錄取工作須有家長代表、紀檢部門、新聞媒體等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中出現的特殊情況須報教育局研究處理。
二、招生對象
根據省有關規定,幼兒園須招收適齡幼兒,即小班年滿3周歲(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年滿4周歲(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年滿5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兒。小學一年級須招收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兒童,初中一年級招收應屆小學畢業生。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借讀生、復讀生。
三、招生時間
各義務教育學校和幼兒園必須在7月初統一時間開始招生,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在7月1—7日內通過“連云港市新生入學預報名系統”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操作指南另行發布)。8月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8月底前完成新生入學報到和分班工作。各校在9月13日前將新生注冊情況報縣教育局審核,9月30日前將新生學籍信息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四、招生辦法
(一)幼兒園招生
適齡幼兒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根據幼兒園發布的招生方案,攜帶家庭戶口簿、入園健康檢查表等登記報名。各幼兒園要結合辦園實際做好適齡殘障幼兒入園工作,加強學籍管理,及時填報省信息管理系統,嚴查“無證園”招生。
(二)公辦學校招生
1.戶籍人口適齡學生入學。須遵循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和房產(或不動產權)證明相一致原則。家長和學生在7月1日—7日期間憑2023年6月30日前辦理登記的家庭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等進行網上信息填報(縣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和平路校區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
網上信息登記后,依照學校要求攜帶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等進行現場確認。確屬身體狀況等不可抗因素需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向縣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進行核驗備案。初中繼續實行“小升初”無縫對接招生制度。各小學要在6月25日前將本校畢業生名冊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見附件)送達對接的初中學校核查備案。
2.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全面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確保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有一個公辦學位。申請報名時,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家庭戶口簿、有效居住證和與居住證住址相符并備案的房屋租賃契約及用工單位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等。
縣外符合縣城區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安置學校:小學為幸福路小學教育集團晶城校區、牛山小學教育集團徐海路校區、開發區中心小學,中學為培仁學校;縣內符合縣城區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安置學校:小學為牛山街道除中心小學本部以外的轄區內有學位的學校,中學為石榴初級中學。鄉鎮安置隨遷子女就讀的學校為各鄉鎮中小學。
流動人口提供的居住證、租房契約、用工合同等報名入學證明的登記辦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
(三)民辦學校招生
按照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發展專項工作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的要求,縣教育局于6月20日前根據學校布局與結構、辦學規模、辦學條件及質量等實際情況,為本縣內審批的每一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編制和下達指令性招生計劃,達成民辦學校在校生規模占比不超過5%目標。各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計劃安排和紀律要求,在審批地(縣區域)招生,不得跨縣域招生;要規范制定招生簡章(方案),明確招生計劃、招生程序、時間安排、收費項目與標準等,嚴禁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要向社會公開“三個承諾”,即不提前組織登記報名、不舉行任何形式的測試(評)面試(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
所有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同步于7月1日—7日接受適齡兒童少年通過“連云港市新生入學預報名系統”進行信息填報(操作指南另行發布)。預報名人數未達招生計劃數的,學校要一次性全部錄取;預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須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須為具有三年以上本校學籍學生提供直升初中部機會,符合直升條件的報名數超過計劃數的,須以電腦派位方式確定;在保證直升需求后,未招滿的且余額少于預報名人數的,須一次性采取電腦派位方式補錄。
民辦學校電腦派位工作須由督導、監察等部門及新聞媒體、學生家長代表等參與和監督,并全程錄像。民辦學校電腦派位未被錄取和被錄取又放棄的,均由戶籍所在地學校接納。
(四)殘障兒童少年入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逐一做好適齡殘障兒童少年入學安置工作,尤其要確保建檔立卡適齡殘障兒童少年安置到位。要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障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可提供送教上門服務,并統一納入學籍管理。對安置結果有爭議的,由縣教育局委托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仲裁。
(五)政策性入學
1.烈士等優撫人員子女。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連公局〔2018〕172號)等有關規定,對烈士、因公犧牲或傷殘、駐國家艱苦邊遠等地區及從事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警察等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給予優先安排。
2.駐連部隊現役軍人等子女。根據《連云港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連政聯﹝2015﹞1號)《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和社會優待機制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24號)等,凡符合規定的駐連部隊現役軍人、救援消防人員等子女來我縣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
3.高層次人才子女、來東海投資人子女。按市縣有關文件政策執行。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招生入學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各校要全面準確領會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招生管理主體責任,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縣直教育單位須于6月20日前將招生入學方案報縣教育局審核備案。
(二)嚴肅招生紀律。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統籌管理,加強風險評估,從嚴落實《嚴禁中小學、職業學校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規定》(連委教〔2017〕6號),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嚴禁提前掐尖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招收借讀生、復讀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做好新生學籍注冊審核,確保招生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對招生過程有章不循、失職瀆職等行為的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三)加大監管力度。教育局加強對各學校招生計劃、過程、結果等實施監督。通過設立熱線電話等暢通舉報渠道,及時核查處理有關信訪、投訴。切實完善突發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專項工作部署要求,指導和監督民辦學校規范招生,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校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全面推進信息公開,積極開展招生宣講、咨詢活動,讓招生政策大眾知曉、家長理解、社會支持。要及時回應人民群眾教育關切,并切實為廣大學生和家長提供全面、周到、熱情的招生服務。要完善突發事件處理機制,做好風險防控和輿情引導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教育招生生態。
附:連云港市2023年小學畢業生登記表
東海縣教育局
2023年6月11日
附件
連云港市2023年小學畢業生登記表
縣(區)學校
全國學籍號學籍輔號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戶口 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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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戶口 所 在 地 |
區 街 鎮(鄉) 村 |
(二寸照片) 學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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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不動產權)證地址(無證家庭填實際住址) |
區 街 鎮(鄉)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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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不動產權)證號 |
房產(不動產權)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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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情況 |
稱謂 |
姓名 |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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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 業 評 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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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錄取學校 |
說明: 1.父母或本人戶口不在本市(縣、區)的,需填寫省、市(縣、區)名稱。
2.戶口類型指“常住”或“暫住”。
3.監護人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4.所填信息用于網上核實,請準確填寫。
填表人: 審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