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蘇召開新聞發布會,省衛生健康委對《江蘇省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作了簡要介紹。
生育,一頭承載著家庭的幸福傳承,一頭維系著國家的未來與民族的希望,緊密關聯著“小家”的美滿和“大家”的文明延續。
省委、省政府始終高度重視人口工作,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2022年出臺《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基礎上,多次組織專題研究,列入重點調研課題,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協調;省人大常委會將《江蘇省托育服務條例》列入五年立法規劃;省政協圍繞“發展普惠育幼服務體系”召開專題協商座談會。全省各地、各部門、全社會積極行動,認真落實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推動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不斷健全完善,2024年全省出生人數有所回升。
去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后,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醫保局等部門,圍繞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進行深入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報經省委、省政府審議通過后,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
《若干措施》立足群眾需求,堅持問題導向,注重務實創新,提出了一攬子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強化生育服務支持,加強育幼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等四個方面15條。希望通過這些政策措施的實施,讓群眾生育養育安心貼心,讓生育友好可感可及,努力托起萬千家庭穩穩的幸福。
第一、強化生育服務支持。從我們去年開展的育齡群眾生育支持政策需求調查看,群眾最期盼的是生育補貼、生育服務、假期保障等政策。《若干措施》積極回應群眾關切,提出了針對性支持政策舉措,為生育減負、為生活提質。
一是進一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一方面,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強調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如,全面落實失業女職工生育保險參保及生育津貼待遇政策。根據新修訂的《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今年3月1日起,對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一次性加發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我們將推動落實好這項政策。再如,落實分娩鎮痛、輔助生殖技術和無創產前基因診斷服務納入醫保支付政策。去年7月1日起,我省已將13個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和分娩鎮痛等項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下一步,我省將進一步優化完善醫保和生育保險相關政策,有效減輕家庭生育負擔。同時,推進生育津貼免申即享。另一方面,落實好生育補貼制度。前期我省個別縣區已經探索實施了生育獎勵政策,對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給予生育獎勵和育兒獎勵。我們將在落實好國家生育補貼制度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加大補貼力度。
二是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包括優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擔機制,將企業支付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補貼標準,在現行的對生育二孩、三孩補貼基礎上,擴大到對生育一孩的給予50%的補貼。強調嚴格落實產假、延長產假、男方護理假、哺乳假、育兒假等制度及相關待遇。
三是優化生殖健康服務。繼續深入實施母嬰安全行動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2個提升計劃,進一步提高母嬰安全保障水平;加強生育友好醫院建設,增加高品質、普惠型產科床位設置,做優生育醫療保健服務,持續提升群眾生育服務體驗。開展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促進行動,實施女性生殖健康促進項目。
第二、加強育幼服務體系建設。《若干措施》突出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導向,圍繞加強婦女兒童醫療服務、托育服務、兒童發展和保護提出了6條措施,為“最柔軟”的群體筑牢“最溫暖”的健康港灣。
一是強化婦女兒童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包括加強省市兩級婦幼保健院能力建設,到2025年,5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涉農區)全部建成婦幼保健院。加快健全兒童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按照每千名兒童2.5張充實兒科床位。
二是提高兒童醫療服務水平。加快建設兒童友好醫院,加大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實施力度,積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提高兒童醫療保障水平。
三是大力發展托育服務。目前,全省有托位數超過36萬個,千人口托位數超過4.1個,普惠托位占比超過65%。南京、無錫、常州、蘇州、淮安、鹽城、泰州等地對普惠托育機構發放運營補助、一次性建設補助,探索“老幼共托”社區便民服務綜合體、產業園區辦托等普惠托育服務模式。《若干措施》總結各地經驗,圍繞就近托、普惠托、放心托,努力強供給、優政策、提質量,健全0-3歲嬰幼兒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首先,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以縣(市、區)為單位科學規劃托育服務體系,優化托育服務精準供給。推動省、市、縣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和公辦托育服務網絡建設,著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給,提高公建托位占比。落實托育服務設施與新建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大力發展社區嵌入式托育,建設一批社區嵌入式托育點。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利用現有場地或設施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促進家庭托育點規范發展。支持幼兒園資源向下延伸,為2-3歲幼兒提供托育服務。其次,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建立普惠托育機構運營補助制度,基于實際入托人數給予財政補貼。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對普惠托育機構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全面落實托育機構水電氣熱價格扶持和稅費優惠等政策。第三,提升托育服務質量。通過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托育機構普遍開展簽約,更好為嬰幼兒提供健康管理等服務。依法逐步實行托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開展托育領域職業技能競賽,培育壯大職業化、專業化隊伍。加強托育機構常態化綜合監管,優化數字化服務,促進托育機構規范化、多元化、品牌化發展,滿足群眾多層次托育需求。
四是促進兒童發展和保護。發揮專家、媒體、群團組織、專業服務機構等作用,普及科學育兒知識和技能。開展家庭養育指導,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廣泛開展兒童關愛服務,促進兒童早期發展。發展兒童福利事業,提高保障水平。
第三、強化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在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中,“養”的支持是關鍵一環。《若干措施》多維度強化政策支持,努力減輕家庭養育負擔。
一是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主要包括,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優化幼兒園布局和城鄉學前教育資源配置。完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推進機制。適應學齡人口高峰,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支持幼兒園提供寒暑假期托管服務。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
二是加強住房支持政策。前期,南京、南通、淮安、鹽城等地通過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給予契稅補貼、優先配租公租房等方式,給予多子女家庭住房支持。下一步,我們將健全完善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持政策,給予多子女家庭更多住房支持。把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保障范圍,優先滿足多子女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
三是強化職工權益保障。主要包括,加強女性就業保障,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落實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要求用人單位根據女職工需求配建母嬰設施,鼓勵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組織寒暑假期和課后兒童托管活動,幫助職工解決育兒困難。
第四、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生育支持政策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大力支持。《若干措施》提出積極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強婚戀觀、生育觀、家庭觀教育引導,推動形成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加強社會宣傳倡導,持續深入開展生育友好宣傳引導,共同營造生育友好的社會環境。
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協同各設區市,不斷細化落實《若干措施》,以政策的力度、服務的溫度,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生育、養育、教育等方面的需求,讓育兒家庭笑容更多、幸福更滿,為人口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