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76/2022-00233 | 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發布日期: | 2022-07-04 | 有效性: | |
名稱: | 財政部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實施更大規模留抵退稅政策的決定精神 |
財政部召開會議,傳達國務院第166次常務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會議認為,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以及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國務院已確定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的政策安排,為穩定宏觀經濟大盤提供強力支撐。財政部門應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精神,迅速部署貫徹落實工作。
財政部迅速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以制度性、階段性、一次性舉措相結合的組合式退稅政策等方式,落實全年增加留抵退稅約1.5萬億元。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以及“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六個行業的留抵稅額全部退還到位,直接增加企業現金流。具體操作時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
財政部在按現行稅制負擔50%退稅資金的基礎上,中央財政1.2萬億元轉移支付資金將按時點要求及時下達,包括新出臺留抵退稅政策專項資金、其他退稅減稅降費專項資金、補充縣區財力專項資金。首批支持小微企業留抵退稅的專項轉移支付4000億元已于3月21日下午下達。
當日下達的支持小微企業留抵退稅專項資金將用于向小微企業退稅財力保障提供現金流,為企業紓難解困,有效保障穩增長、穩市場主體和保就業。其他專項資金根據相關工作進度也將盡快下達。
財政部制定印發相關辦法,明確專項資金分配備案、預算下達、資金調撥等管理要求,完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做到留抵退稅政策可細化、可統計、可分析。專項資金納入財政直達資金范圍,實行動態監控,防止閑置挪用,確保退稅資金直達市場主體、對地方的補助直達市縣基層。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得用于建設各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不得用于土地儲備和棚戶區改造新開工項目等支出。
財政部建立資金預撥機制,逐月預撥、滾動清算,保障地方國庫動態存有半個月的退稅所需資金,支持地方切實做好退稅工作,基層財政退稅減稅資金通過轉移支付得到切實保障。
財政部還對地方財政部門提出明確要求,切實壓實省級財政部門主體責任,要求各地抓緊制定細化到縣區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方案,重點保障小微企業留抵退稅和縣區退稅資金需要,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退稅中出現的問題,保障退稅“紅包”及時落袋。在安排新出臺留抵退稅專項資金的同時,安排其他退稅減稅降費專項資金和補充縣區財力專項資金,增強地方尤其是縣區財力,確??h區財政平穩運行。
下一步,財政部將與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加強工作會商,堅決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等政策的同時,切實嚴肅財經紀律,防范企業通過虛開增值稅發票等方式“騙退稅”,防范虛列留抵退稅等方式“騙補貼”;防范一些地區出現征收過頭稅費、虛增財政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