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2019-09-04 | |
標 題 | 關于調整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民發【2019】6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民政辦、財政所: 為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使他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根據省、市落實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的補充意見》等通知((蘇民事〔2018〕11號)、(連民兒童〔2019〕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調整孤兒基本生活費保障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保障對象范圍 我縣戶籍經縣民政局審批,并經市和省民政部門審核通過的孤兒,和未滿18周歲感染艾滋病毒兒童。二、調整標準 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蘇政辦【20 | ||
時 效 | 有效 |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民政辦、財政所:
為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使他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當地平
均生活水平,根據省、市落實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的補充意見》等通知((蘇民事〔2018〕11號)、(連民兒童〔2019〕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調整孤兒基本生活費保障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保障對象范圍
我縣戶籍經縣民政局審批,并經市和省民政部門審核通過的孤兒,和未滿18周歲感染艾滋病毒兒童。
調整標準
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
(蘇政辦【2011】16號)、省民政廳 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
全省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蘇民福〔2011〕7號) 、省八部門《關于落實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蘇民事〔2018〕11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孤兒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提高孤兒生活費標準,自2019年7月1日起,我縣孤兒標準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資金來源和發放
1、發放資金。孤兒生活保障資金由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及縣級配套資金。
2、發放形式。孤兒生活保障資金采取社會化形式發放,由縣財政部門依據縣民政部門提交的發放對象花名冊通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孤兒或其監護人賬戶。
3、發放時間。孤兒生活保障資金按季度發放,每季度末月20號前報表發放。
四、加強監督管理
縣民政部門加強對鄉鎮(街道、開發區)服務窗口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督促規范服務和管理。縣財政部門統籌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及時發放補貼資金,確保孤兒生活保障補貼制度順利實施。
東??h民政局 東海縣財政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