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2019-10-08 | |
標 題 | 東海縣民政局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 應急預案 | ||
文 號 | 東民發﹝2019﹞74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東海縣民政局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應急預案 為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各類問題,確保我局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有序開展,維護民政系統穩定大局,根據縣國安委【2019】2號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目標任務 以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正常秩序為目標,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要求,依據信訪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做好全縣民政系統重大風險防范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確保不出現危及社會安全、事故災害等重大事件,確保不出現非法上訪及群體性 | ||
時 效 | 有效 |
東海縣民政局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
應急預案
為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各類問題,確保我局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有序開展,維護民政系統穩定大局,根據縣國安委【2019】2號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目標任務
以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正常秩序為目標,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要求,依據信訪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做好全縣民政系統重大風險防范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確保不出現危及社會安全、事故災害等重大事件,確保不出現非法上訪及群體性事件。
二、組織機構
(一)為做好相關工作,成立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局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民政局信訪室(502室)
(二)職責分工:
1.信訪應急協調組。負責信訪案件的協調轉辦、督辦。
組長:楊華;成員:楊正彥、劉雪鳳。
2.信訪應急處理組。負責群體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組長:邱懷杰;成員:伏勝偉、朱保軍、魯光耀、劉強。
三、主要措施
(一)落實信息報送制度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科室負責人先期處置并向分管領導報告,認真履行職責。對于可能發生和已經發生的重大事件,要及時向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發生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時,單位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在現場或第一知情人(目擊者)應第一時間向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在進行先期處置的同時,還應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別、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和先期處置措施等有關信息及時上報。
(二)落實日常值班制度
認真落實由局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值班領導、值班員必須保證通信暢通,確保第一時間處置突發應急事件和群眾上訪事件。
(三)落實重點人員穩控機制
各科室要加強對各類矛盾的排查工作,對排查到的不穩定人員和特殊人群等重點人員,要進行認真細致的思想疏導教育,并密切關注其動態,確保重點人員的穩定。
對于群眾上訪,要做到隨時接待、隨時處置,并限期解決或妥善答復,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對發生的特殊突發情況,要及時上報民政局主要領導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處置意見。
(四)落實靠前指揮制度
在遭遇突發重大事件,特別是重大突發性群體事件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靠前指揮,果斷處置。
(五)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對因不負責任、工作不細致、處理不及時,或推諉扯皮,發生群訪事件的,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或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后果事件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律規定移交有關部門。
四、應急保障
(一)應急電話
應急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上訪事件處置應急電話:
楊華-13912180123;邱懷杰-13851211312。
(二)人員保障
局機關及各科室人員均為應急分隊成員,隨時接受調配。
(三)車輛保障
福彩中心車輛:蘇GDM575
殯儀館車輛: 蘇GC958A
救助站車輛: 蘇GKL637
低保中心車輛:蘇GB279D
以上車輛均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應急保障車輛,由局辦公室統籌調配。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