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2019-05-22 | |
標 題 | 關于提高東??h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對象 保障標準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民發【2019】45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關于提高東??h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對象 保障標準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各鄉鎮(街道、場)民政辦、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精準做好農村低保標準與扶貧開發標準有效銜接。根據市十四屆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進一步提高我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及農村五保供養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從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城鄉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農村低保對象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30元,城市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30元。
二、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從2019年1月1日起,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5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 6250元。集中供養標準仍保持每人每年7100元不變。
特此通知。
東??h民政局 東??h財政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