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4-00143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審計局 | 發文日期 | 2024-05-14 |
標 題 | 采納審計建議,東海縣進一步加強“三重一大”事項管理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采納審計建議,東海縣進一步加強“三重一大”事項管理
日前,東海縣積極采納審計建議,修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監管的意見》,重新明確了決策范圍、決策程序和監管機制,以切實加強對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的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
近年來,縣審計局在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揭示了部分鄉鎮存在重大經濟事項未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未制定“三重一大”議事規則、未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等問題。對此,審計建議加強“三重一大”事項管理,完善相關制度。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修訂出臺了上述制度,同時要求縣紀委監委負責在執紀監督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實現“醞釀—決策—執行—監督”全流程閉環管理,確保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效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