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東海縣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2011年工作打算,需要說明的事項及附表,附表由4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東海縣政府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牛山鎮(zhèn)晶都大道行政中心,郵編:222300,電話:0518-87212238,傳真:0518-87212125,電子郵箱:dhxzfb@163.com.
一、概述
我縣始終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開拓創(chuàng)新,扎實推進,2010年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砹鞒獭⑼卣拐畔⒐_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開辟了縣檔案館作為縣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中心,并設立電子閱覽室供查閱者查閱網上公開的政府信息。一年來,主要開展了以下五個方面工作: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加強對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東海縣成立了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信息公開的日常事務。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府辦主任兼任,工作人員由政府辦公室、法制辦公室相關力量組成。各鄉(xiāng)鎮(zhèn)(場)、各部門也均成立相應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
(二)及時更新和完善《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從目錄分類設置、信息收集、數(shù)據(jù)庫構建等方面細化任務,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編制工作。目前,《東??h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東海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基本框架已構建完成,政府及政府辦公室重要文件、重點會議、重要規(guī)劃等應公開內容要求各相關部門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目錄》中匯總添加。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根據(jù)《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等項工作的通知》(連政辦發(fā)[2008]9號)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關于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場)、各部門按照通知規(guī)定,指派專人開展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的編制工作。
目前,東??h政府門戶網站已在顯要位置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板塊,分設“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規(guī)定”、“信息公開申請”等四大子板塊,公開指南、政府機構、政府及政府辦公室文件、重點會議、重點規(guī)劃等內容已經上網公布,并安排專人更新,及時向公眾傳遞重要政府信息,有力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h檔案館已經初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場所,政府及各單位按照編制完成的信息公開目錄,要求將可公開信息的紙質文本送至縣檔案館供公眾查閱。縣檔案館作為縣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中心,設立電子閱覽室供查閱者查閱網上公開的政府信息。同時,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場)、各部門加大對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建設與投入力度,合理規(guī)劃本單位的信息公開渠道,為公眾提供一個有效暢通的查詢通道。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guī)范。制定印發(fā)了《關于報送政府信息公開文件的通知》,初步建立了主體明確、內容細化、形式多樣、程序合理、監(jiān)督有力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內容上,在落實“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原則的基礎上,明確了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的內容;形式上,提出利用政務公開目錄、網站、新聞發(fā)布會、報刊、電視等平臺向社會公開,同時完善政務公開電子化、信息化服務手段,方便社會公眾辦理有關事項;程序上,確立了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受理交辦、各相關部門研究審查意見、各單位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備案的工作程序;監(jiān)督上,由縣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并受理社會公眾的投訴、舉報。
(五)加強學習培訓,切實調動了廣大干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了牢固樹立廣大干部職工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我縣向具體從事政府信息公開的干部發(fā)放了相關法律讀本,組織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座談會,提高了廣大干部運用《條例》的能力和水平。并為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進行了業(yè)務培訓,編印了培訓資料,邀請有關專家進行了業(yè)務輔導,提高了工作人員業(yè)務素質,為進一步做好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量。2010年,全縣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目錄編制,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65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規(guī)劃計劃類信息15條,占1.3%;業(yè)務類信息1030條,占88.4%;機構設置類及其它類信息120條,占10.3%。
(三)信息公開形式。(1)互聯(lián)網。在東海縣政府門戶網站上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發(fā)布各類政府信息。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達15萬人次。(2)公共查閱點。2010年,全縣各相關單位主動向縣檔案局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中心報送政府信息紙質全文1165件、紙質目錄1165條、電子目錄1165條、電子全文1165件。同時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場)、各部門設立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點,為公眾提供鄉(xiāng)鎮(zhèn)(場)、部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年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506人次、借閱文件210件。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0年,我縣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于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因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于公開政府信息申請,所以無收費和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2010年度全縣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0年,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總體上看,運行情況較好。各鄉(xiāng)鎮(zhèn)(場)、各部門在建立政府信息工作機制、制定各項制度、規(guī)范公開載體等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但在如何進一步加強宣傳和培訓、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及時主動公開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豐富;公開的政府信息數(shù)量少、不完整、不及時,公開的服務水平不高;相關的制度建設還存在不足。下一步擬從四個方面加以改進:
(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繼續(xù)建立和完善政府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長效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建立健全監(jiān)督檢查機制,不斷完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工作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除涉密信息外,努力從多個層面上推進政府信息全方位公開,發(fā)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二)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增強信息服務功能。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向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等基層領域的延伸,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服務水平。同時,加強信息公開查閱點的建設,不斷增強服務功能。
(三)繼續(xù)加大學習培訓和指導力度。加強與外地先進地區(qū)的溝通交流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同時,進一步加大對《條例》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對《條例》的知曉率和對政府工作的關注度。
(四)強化目標管理,加大督促檢查工作力度。嚴格執(zhí)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制度,完善責任追究和評價考核機制,落實督查通報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機關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及時總結并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推動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
七、2011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明確職責,加強隊伍培訓,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二是強化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各項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落實保障措施,最終形成長效機制,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建設。三是加強監(jiān)督檢查。建立督查機制,定期、不定期開展對全縣的政務公開工作檢查,督促落實,同時通過社會評議和輿論監(jiān)督等途徑,督促有關部門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提高公開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落到實處。
八、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主動公開情況說明;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說明;
(三)附表
九、附表
1.主動公開情況統(tǒng)計
指標 |
單位 |
數(shù)量 |
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 |
條 |
1165 |
其中: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 |
條 |
1165 |
新增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條 |
29 |
2.依申請公開情況統(tǒng)計
指標 |
單位 |
數(shù)量 |
申請總數(shù) |
條 |
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shù) |
條 |
0 |
2.傳真申請數(shù)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shù)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shù) |
條 |
0 |
5.信函申請數(shù) |
條 |
0 |
6.其他形式申請數(shù)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shù) |
條 |
0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shù) |
條 |
0 |
其中:(1)非《規(guī)定》所指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2)“信息不存在”數(shù) |
條 |
0 |
(3)“非本部門掌握”數(shù) |
條 |
0 |
(4)“申請內容不明確”數(shù) |
條 |
0 |
(5)“免予公開范圍”數(shù)* |
條 |
0 |
(6)其它原因 |
條 |
0 |
3.咨詢情況統(tǒng)計
指標 |
單位 |
數(shù)量 |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shù) |
條 |
1250 |
網上咨詢數(shù) |
人次 |
150 |
現(xiàn)場接待人數(shù) |
人次 |
45 |
咨詢電話接聽數(shù) |
人次 |
1055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150000 |
4.申訴情況統(tǒng)計表
指標 |
單位 |
數(shù)量 |
行政復議數(shù) |
件 |
0 |
行政訴訟數(shù) |
件 |
0 |
行政申訴數(shù) |
件 |
0 |
其中:對本部門首次處理不滿意的行政申訴數(shù)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