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省、市、縣委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就堅決打贏碧水保衛戰做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對東海縣地表水環境質量目標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目的和依據
通過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一口一檔”、實行“一口一策”,解決存在的突出水環境問題,推動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好轉,按照《連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連政辦發〔2020〕46號),制定《東海縣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三、主要內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標、排查整治范圍和對象、重點任務、工作安排、任務分工、工作要求等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標。明確2020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有序推進監測、溯源、整治工作。
第二部分是排查整治范圍和對象。明確排查范圍是薔薇河、淮沭新河等4條重點河流,排查對象是各類直接或間接向河道排水的排污口。
第三部分是重點任務。明確了“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四項重點任務的內容。
第四部分是工作安排。明確了方案制定、資料整合、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的時間節點。
第五部分是任務分工。明確了各鄉鎮政府(街道、場)和縣相關部門的任務分工。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主要從組織領導、溝通協調、落實責任、技術要求、信息公開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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