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h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解讀時間:2020-02-20來源:東海縣行政審批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86號)部署要求,縣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東??h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2020),鞏固危險化學品三年安全綜合治理成果,持續深化開展為期一年綜合治理。
一、出臺背景過程
根據國務院、省、市政府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部署要求,從2017年至2019年底,全縣已經開展為期三年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根據《東海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東政辦發〔2017〕36號),我縣38個鄉鎮(街道、場、園區)、部門(機構改革前),在九大項49條具體工作上,狠抓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深刻汲取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教訓,鞏固危險化學品三年安全綜合治理成果,省委省政府決定持續深化開展為期一年綜合治理。根據《省方案》、《市方案》和縣領導批示意見,縣安委辦牽頭擬定《縣方案》,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按照與《省方案》保持一致的原則,制定了《縣方案》,報請縣政府同意后,由縣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
二、治理工作目標
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我縣雖不涉及化工園區,危險化學生產、經營企業較少,但是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一般企業很多,還有一些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學校、醫院、農藥銷售、城鎮燃氣、運輸、物流、印刷、科研、油氣長輸、油漆、建材等單位,都需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危化品的管理。我縣還涉及到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扶持優質化工企業做大做強,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推動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全面辨識危險廢物風險,建立危險廢物處置機制,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形成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全過程監管體系。提高企業安全生產能力和產業工人素質,提升自動化、信息化水平和本質安全水平,完善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夯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應急預案管理,加強消防救援專業隊伍建設和應急預案演練,提升危險化學品救援和處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行業系統性風險,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實現危險化學品行業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
三、主要工作內容
危險化學品領域具有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生產高風險特點,歷來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東??h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大多是規模較小、安全風險突出企業。這次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按照危險化學品目錄,涉及國民經濟門類很多,治理內容共10個方面42條具體任務,覆蓋了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到廢棄處置的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全面排查各行業領域、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钒踩L險,加強油氣管道和城鎮燃氣安全監管。二是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風險,嚴格高?;瘜W品管控,強化危險貨物運輸和鐵路危化品運輸安全監管,加強油氣輸送管道安全保護。三是健全危化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明確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健全?;繁O管執法體系,強化依法行政。四是加強化工產業源頭管控,嚴格執行產業政策,深化化工行業整治提升,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環?!叭瑫r”制度。五是依法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提高人員能力素質,加強工程建設和設施設計管理,提升企業本質安全和標準化水平,完善信用體系管理,從嚴追究事故責任。六是提升?;钒踩U夏芰?,強化基層安全監管力量建設,嚴格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監管。七是嚴格危險廢物監管,開展危險廢物排查整治,健全監管機制,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嚴格?;窂U棄處置管理。八是加強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在役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升級率2020年底前達100%;化工生產企業要建成“五位一體”信息化管理系統。九是提升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強化?;窇鳖A案管理。十是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推進?;钒踩麄鹘逃涌旎ぎa業工人培養。
四、治理進度安排
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自2019年12月開始至2020年12月結束,為期一年,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從2019年12月底到2020年1月初,期間各鄉鎮(街道、場、園區)、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部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從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各鄉鎮(街道、場、園區)、各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明確責任,認真實施,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行業各類風險隱患,定期開展督查或檢查,完善治理臺賬,確保各項工作按期完成。第三階段為總結提升階段,從2020年10月至12月,各鄉鎮(街道、場、園區)、各相關部門總結經驗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形成總結報告報送縣安委辦,匯總后報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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