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4-00012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 | 發文日期 | 2023-12-29 |
標 題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海縣基層 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政辦發〔2023〕3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縣各有關單位:
《東海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縣第十八屆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東海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
工程實施方案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石,是實現居民全過程、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的基礎。為加快補齊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短板,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水平、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骨干隊伍能力)工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基層為重點”的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水平和骨干隊伍能力。
二、主要目標
到2023年底,全縣鄉鎮(街道)衛生院基礎設施提檔升級達標率50%以上,達到國家服務能力基本標準、推薦標準機構比例分別100%、40%以上,累計建成社區醫院8個以上;全縣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3.5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擁有100名骨干人才。
到2025年底,全縣鄉鎮(街道)衛生院基礎設施提檔升級達標率100%,達到國家服務能力基本標準、推薦標準機構比例分別100%、60%以上,累計建成社區醫院12個以上;全縣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4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擁有200名骨干人才。
三、工作任務
(一)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水平。
1.完善服務體系規劃。調整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規劃,從注重機構全覆蓋轉向更加注重服務全覆蓋,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單體規模和服務輻射能力。原則上每個建制鄉鎮設置1所衛生院。合理規劃設置農村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推動符合條件的鄉鎮(街道)衛生院建設社區醫院。各鄉鎮(街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用房應當由屬地政府(辦事處)予以保障。在城區新建和改建居民區中,社區衛生服務設施應當與居民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縣發改委、資源局、住建局、衛健委)
2.明確提檔升級標準。一般鄉鎮衛生院建筑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社區醫院建筑面積不低于40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30張,建制鄉鎮衛生院建筑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50張,農村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100張。鄉鎮衛生院普遍配備DR、彩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全自動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血凝儀、生物安全柜、十二導聯心電圖機、空氣消毒機、麻醉機、呼吸機等醫療設備,支持農村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建制鄉鎮衛生院、社區醫院等機構配備胃鏡、CT、核磁共振等醫療設備。(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縣發改委、資源局、衛健委)
3.強化綜合服務功能。鄉鎮衛生院至少開設全科、內科、外科、婦科、中醫科,鼓勵開設兒科、口腔科、康復科。鄉鎮衛生院普遍開展醫學檢驗、影像等檢查服務,建有中醫館、預防接種、婦幼保健等功能區域。農村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社區醫院進一步完善科室設置,根據需要建設十大功能中心。積極引入上級優質醫療資源,建設基層專家工作室、聯合病房和特色科室,到2025年全縣基層專家工作室、聯合病房和特色科室覆蓋率分別達80%、40%和80%。推進鄉鎮衛生院能力評價,使其普遍達國家基本標準,部分達推薦標準,符合條件的可評定二級醫院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縣衛健委)
4.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縣衛健委要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將業務用房面積不足、裝修標準低、設備陳舊落后,特別是房屋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機構列為重點建設對象,納入建設計劃。2023—2025年,全縣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提檔升級項目任務共11個(見附件1),縣財政要落實經費投入,加大建設保障力度,補助標準參照《連云港市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連政辦發〔2020〕60號)《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實施方案》(連衛基層〔2022〕2號)執行。(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縣發改委、財政局、衛健委)
(二)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骨干隊伍能力。
1.加強基層衛生人才培養。抓住省支持經濟薄弱地區免費訂
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政策機遇,穩步擴大培養規模,力爭在2023—2025年全縣招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70人。完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將臨床醫學和中醫類農村訂單定向本科畢業生全部納入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高職(專科)畢業生全部納入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符合轉崗條件的臨床醫生參加全科專業轉崗培訓,2023—2025年全縣培養全科醫生75人。(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教育局、人社局、衛健委)
2.強化基層衛生人員培訓。加強縣級基層衛生人員實訓基地建設,推進基層適宜衛生技術培訓,縣財政應給予基層衛生人員實訓基地的適當經費補助。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骨干人員培訓,遴選一批人員到上級醫院進修,符合條件的納入國家培訓項目。(責任單位:縣財政局、衛健委)
3.規范基層醫務人員考核。建立基層衛生人才培養培訓考核制度,加強質量考核,考核結果與人才培養培訓單位招生計劃、資金補助等掛鉤。將定向培養醫學生在校期間學業測試成績等列入畢業后入職定編參考依據;將在職醫務人員參加培訓學習及考試考核情況與個人年度考核掛鉤,表現優秀的優先納入市級和省級基層衛生骨干人才遴選范圍。在鄉鎮(街道)衛生院普遍建立“三基”考核制度,定期對醫務人員開展“三基”考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落實醫師、護士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記入執業檔案。(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衛健委)
4.優化基層衛生人才使用。統籌安排用編進人計劃,優先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需求,原則上有編即補。編制數額難以滿足業務需要的,采取政府購買服務辦法保障工作開展。按照每萬服務人口配備20—35名基層衛生人員標準,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總額和崗位總量。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崗位均設置為定向崗位,初、中、高級崗位按需設置、動態調整。基層衛技人員取得職稱后,按照“即評即聘”原則及時聘任到相應崗位并兌現工資待遇。提升基層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與縣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縣財政要按照《連云港市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連政辦發〔2020〕60號)落實全科醫生補助政策。每兩年遴選申報一批市級和省級基層衛生骨干人才,縣財政按《關于開展基層衛生骨干人才遴選工作的通知》(連衛基層〔2016〕8號、連財社〔2016〕94號)標準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財政局、人社局、衛健委)
(三)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
1.落實財政經費保障。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一類財政保障責任,參照公益二類標準實施績效管理。實行核定任務與定額補助掛鉤、適時動態調整的辦法,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更多更優服務。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符合規定的人員經費、離退休人員費用、人員培訓和人員招聘以及全科醫生、骨干人才等專項補助等所需支出給予定額補助并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給予專項補助;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省定標準給予補助,不得用人員經費等其他補助經費抵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責任單位:縣人社局、財政局、衛健委)
2.加強醫保政策支撐。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政策銜接,體現基層醫務人員勞務價值。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談判協商的原則,合理確定醫保基金總額控制指標。通過設置基層病種,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病種支付標準,或在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間實現“同城同病同價”,促進醫療服務下沉,促進分級診療。醫保基金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比例與參保人員在基層就醫比例保持同步增長。醫保住院報銷比例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以全縣鄉鎮(街道)衛生院門診整體作為總額控制單元,根據全縣鄉鎮(街道)衛生院預算總額和上一年度醫療費用實際補償情況制定預算總額,加強監督考核,實行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對實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普通門診統籌費用封頂線適當提高。(責任單位:縣醫保局、衛健委)
3.完善績效工資制度。縣人社局和財政局要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統籌平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的關系,合理核定并動態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可在當年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基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自主調整基礎性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不低于70%的簽約服務收入可用于工作人員考核分配;對遴選確認的基層衛生骨干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制且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范圍。(責任單位:縣財政局、人社局、衛健委)
4.健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制度,發揮考核激勵和約束作用。縣衛健委要科學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年度基本工作任務,明確具體工作目標,圍繞運行績效、公益性職責履行和社會滿意度等指標,每年至少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一次績效考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制定內部績效考核方案,每季度至少對醫務人員進行一次考核。強化績效考核結果應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資金、績效工資總量水平以及負責人聘任、獎勵待遇掛鉤;醫務人員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全科醫生及骨干人才專項補助、職稱晉升、評先評優等掛鉤。(責任單位:縣衛健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將其擺上重要位置,加大組織保障力度,全面推進工程實施。縣各相關部門要凝聚共識,密切配合,聚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骨干隊伍能力提升重點難點,加強政策支撐和業務指導,有效發揮政策協同疊加效應。要分解細化涉及本部門的工作任務,制定配套措施,明確進度安排,逐項推進落實。
(二)做好監測評價。各鄉鎮(街道)和縣各相關部門要強化狠抓落實意識,對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目標任務逐條逐項推動落實。縣政府將“雙提升”工程納入民生實事和醫改工作重點管理內容,定期監測工作進展,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對工作滯后、未實現任務目標的通報批評,并按規定問責。
(三)營造良好環境。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結合當前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工作要求,廣泛宣傳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預期成效,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建設適應東海縣情、適應廣大群眾健康需求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創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附件:1.東海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2023—2025年)
2.東海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能力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2023—2025年)
3.東海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隊伍建設任務分解表(2023—2025年)
附件1
東海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2023—2025年)
現有鄉鎮(街道)衛生院數(個) |
基礎設施建設提檔升級任務數(個) |
計劃需改造、擴建、新建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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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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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1 |
2 |
4 |
5 |
22707 |
附件2
東海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能力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
(2023—2025年)
能力建設內容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累計達到國家基本(含推薦)標準機構數(個) |
21 |
21 |
21 |
累計達國家推薦標準機構數(個) |
9 |
11 |
13 |
累計建成社區醫院數(個) |
8 |
10 |
12 |
附件3
東海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提升”工程隊伍建設任務分解表
(2023—2025年)
隊伍建設內容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招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數(人) |
24 |
23 |
23 |
培養全科醫生數(人) |
25 |
25 |
25 |
培訓骨干人員數(人) |
20 |
20 |
20 |
培訓管理人員數(人) |
14 |
13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