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0621/2019-1428152 |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19-05-15 |
標 題 | 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涉農補貼“一折通”發放管理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政辦發〔2019〕18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提高“江蘇農民補貼一折通”(以下簡稱“一折通”)平臺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效率,規范和加強涉農補貼“一折通”資金發放管理,實現政府對農民補貼資金的直接支付,特作如下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國營場,縣各委、辦、局(公司)、
行、社,縣直各單位,各園區管委會:
為提高“江蘇農民補貼一折通”(以下簡稱“一折通”)平臺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效率,規范和加強涉農補貼“一折通”資金發放管理,實現政府對農民補貼資金的直接支付,特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加強“一折通”平臺管理
涉農補貼資金通過財政內網“一折通”平臺發放,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要加強“一折通”系統中農戶基礎信息管理,一個身份證對應一個收款賬號,實行“一戶一卡”或“一戶一折”。要及時對農戶信息庫資料進行維護,定時對系統中身份證或賬號重復值進行核查,按季度導出基礎信息與各行政村核對。要保持收款人姓名、身份證號、收款賬號的一致性,及時注銷并刪除死亡農戶的基礎信息。
財政部門在“一折通”系統中依據農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收款賬號等基本信息,通過補貼資金代發戶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農戶的銀行賬戶中。收款賬號為農戶在全縣農商行及其支行開設的存折賬號或銀行卡卡號,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等另有規定的除外。為方便農戶取款、查詢,鼓勵農戶領取補貼時使用銀行卡進行結算。
二、加大“一折通”發放項目整合力度
目前“一折通”系統已支持發放農業補貼類、民政優撫類、社會保障類、衛生計生類、村級補貼類等五大類補貼。全縣已有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貼、水庫移民補貼等多項補貼通過“一折通”系統發放。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在堅持補貼政策不變、補貼資金性質不變、部門管理權限不變的前提下,根據各項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將補貼資金納入“一折通”平臺發放,充分發揮“一折通”網絡平臺作用,提高財政涉農補貼發放工作效率。
三、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各行政村負責涉農補貼政策宣傳,編制補貼資金兌付到戶清冊電子表格和紙質材料,核實清冊補貼的范圍、對象、標準、數量、金額、姓名、身份證、賬號等補貼信息,并對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按規定要求做好公開公示。
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財政所或財務科要設置“一折通”專管員,對發放平臺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明確管理人員崗位職責,負責協助鄉鎮涉農部門做好政策宣傳工作;負責涉農補貼對象基礎信息的錄入和數據維護;協同縣農商行鄉鎮支行及時辦理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負責“一折通”平臺的正常維護,及時更新補貼對象基礎信息。
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負責按政策組織采集、核實相關基礎信息,并督促村組按規定公開公示;按要求匯總補貼資金發放清冊,并對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負責涉農補貼政策的宣傳解釋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縣涉農主管部門負責涉農補貼資金實施方案的編制審定工作,組織開展涉農補貼政策宣傳,指導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收集基礎信息,審核匯總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上報的基礎數據,并對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負責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縣農商行及其支行明確專人專崗負責“一折通”發放的具體操作;依據財政部門提供的補貼數據及時、準確、足額將涉農補貼資金發放到戶;負責核對農戶身份證件和提醒農戶設置支取密碼;負責將賬戶變動情況反饋給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的財政所或財務科。
縣財政局根據縣涉農主管部門報送的資料組織相關財政所或財務科“一折通”專管員錄入補貼數據,并根據匯總數據撥付資金至縣農商行代發戶,資金到賬后要在“一折通”系統中提交給銀行發放數據;要做好與縣農商行的工作協調、數據傳送、資金發放等工作,跟蹤涉農補貼“一折通”系統發放結果并反饋至縣涉農主管部門,督促修正發放失敗的農戶信息。
四、進一步明確補貼發放流程
一是編制補貼清冊。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要根據補貼實施方案和發放對象要求,下發補貼申報表格到農戶采集基本信息,經村組核實匯總,進行造冊登記。登記清冊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收款人賬號、補貼金額等內容,未經補貼對象授權,補貼不得由他人代領。
二是補貼審核公示。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要對村上報的補貼信息審核后,按規定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涉農部門要對公示過程中農戶提出的異議及時組織核實,并對登記清冊據實調整。縣涉農主管部門要對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上報的補貼信息進行審核,確保提供的發放數據真實、完整。
三是統一發放補貼。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財政所或財務科要將農戶補貼數據錄入“一折通”系統中并提交給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接到數據后,統一確認提交。數據反饋后,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園區財政所或財務科要及時更正補貼發放失敗的農戶數據,再次提交后確保農戶補貼按時發放。
五、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
要建立健全涉農主管部門、財政、審計、紀委監委等監督檢查機制,組織對補貼資金的政策落實、發放情況等進行檢查。涉農補貼檢查可采取部門獨立檢查、部門聯合檢查等多種方式。嚴禁套取、截留、挪用補貼資金,嚴禁以補貼資金抵扣任何費用,嚴禁使用現金發放補貼,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以往“一折通”發放管理文件規定如與本文規定不符的,以本文件為準。
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