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0621/2017-00002 |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17-05-16 |
標 題 | 關于印發2017年東海縣城區老舊小區環境整治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政辦發〔2017〕19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關于印發2017年東海縣城區老舊小區環境整治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國營場,縣各有關單位:
《2017年東海縣城區老舊小區環境整治改善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30日
2017年東海縣城區老舊小區環境整治改善行動實施方案
目前,我縣城區現有住宅小區258個,實施專業物業管理的61個小區,業主委員會自治小區7個,無人管理小區190個(含單位集資房)。為了切實解決縣城區住宅小區環境臟亂差及無人管理問題,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和生活環境,全面推進老舊小區環境整治,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改善對象和內容
(一)整治對象。
計劃三年時間實現縣城區老舊小區整治全覆蓋。2017年集中整治縣城區30個老舊住宅小區,總建筑面積120萬平方米,惠及群眾約18000戶。
(二)整治內容。
1、重點整治小區內違章搭建、私自圈占等行為;
2、打掃小區環境衛生,重點清理衛生死角和小廣告;
3、對損壞道路實施維修改造,達到平整暢通;
4、因地制宜加大小區綠化管護力度,對毀損綠化進行補充提高;
5、維護更新小區大門、門衛值班室、圍墻圍欄、監控等公共安防設施;
6、維修更換小區內照明設備;
7、根據條件增設停車位、環衛設施;
8、全面維修、疏通小區內下水及排污設施;
9、對高層住宅電梯、無障礙設施進行排查、維護,確保安全使用;
10、維護高層二次供水設施,對不能滿足供水需求的設施進行更新改造。
二、工作原則
(一)整體規劃,突出重點。立足全局制定整治改善方案,集中精力分階段實施,重點整治改善管理秩序混亂、違章搭建嚴重、設施功能缺失、社會影響較大以及安全隱患嚴重的小區。
(二)統籌安排,綜合提升。結合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建立縣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改善臺賬,因地制宜,提高效率,減少對居民生活的不利影響。
(三)分步實施,加強監管。確定縣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改善工作階段、實施步驟、改造范圍,按照綜合整治改善分類分項的施工標準和驗收規范進行整改,加強工程監管,嚴把工程質量關。
三、工作步驟
縣城區老舊小區整治改善工作計劃從2017年2月開始至9月結束,其中:一季度整治改善完成5個小區,二季度整治改善完成15個小區,三季度整治改善完成10個小區;四季度對整治后的小區進行檢查驗收,同時根據工作開展情況擬訂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四、鞏固整治效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一)成立管理主體。對于無物業管理小區,為實現物業服務全覆蓋,整治后,依托縣城投公司成立三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由縣房管局進行業務指導,縣城管局負責物業服務公司日常管理。
(二)提高物業水平。實行“三位一體”管理模式,在小區內全面推廣建立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機制,由社區居委會牽頭,按照制定的規則和工作制度開展三方協作,共同做好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工作。對擬實施基本物業服務的老舊住宅小區,由社區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出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針對各住宅小區不同情況,分別制定基本物業服務實施方案。
(三)健全日常考核體系。由縣房管局、縣城管局、牛山街道等單位聯合對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情況實行月度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據得分情況對所服務的項目進行獎勵。考核辦法由縣房管局會同縣城管局、牛山街道等部門共同制定。
(四)強化物業收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對改造完善后的停車位(場)及門面房收費,收入歸全體業主,用于補貼小區物業服務支出。縣域在職工作人員應主動履行繳費義務,對長期拖欠物業服務費,且經物業服務企業催收后仍不繳費的,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欠費人員名單抄告所任職單位,并抄送縣紀檢監察機關。
(五)建立獎懲機制。住宅小區整治改善交付后,縣政府每年投入100萬元,根據物業服務企業對服務項目的考核結果進行獎勵。考核等次為不合格的,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處罰。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領導機構。建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宣傳、財政、住建、規劃、城管、公安、房管、市場監管、水務、牛山街道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的縣城區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改造工程的組織領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房管局,由縣房管局和縣城管局具體負責協調、指導、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他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加強配合。
(二)開展集中整治。自2017年2月起,根據縣城區老舊住宅小區確定的整治項目,精心組織工作計劃、工程設計,完善招投標手續,積極做好施工、驗收等工作,確保按序時完成改造整治提升任務,扎實推行物業公司專業化管理。
(三)加大資金保障。改造經費來源堅持政府投資、受益業主合理出資的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資金來源構成:縣財政50%,縣房管局30%(從歷年收入中支出),小區物業維修資金20%。
抄送:縣委辦公室,縣人大辦公室、政協辦公室。
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3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