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0621/2017-14280765 |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17-03-14 |
標 題 | 關于項勇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政發〔2017〕9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關于項勇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國營場,縣各委、辦、局(公司)、行、社,縣直各單位,各園區管委會:
經縣十六屆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任免下列人員職務:
項勇同志任縣公安局督察長;
霍衛群同志任縣知識產權局局長;
宋長早同志任縣農業資源開發局局長,免去縣城南新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孫海波同志任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
陳芳同志任東海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薛玉超同志任縣監察局副局長;
韓明娟同志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謝響春同志任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免去縣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
孫海琴同志任縣硅產業發展局副局長,免去縣地震局副局長職務;
張明同志任東海教師進修學校副校長;
周宜江同志任縣科學技術局副局長,免去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戚陽同志任縣地震局副局長;
劉偉同志任縣司法局副局長;
孫傳華同志任縣財政局副局長,免去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財稅局局長職務;
苗克林同志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莊德利同志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免去縣水務局副局長、防汛辦主任職務;
王冠同志任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免去縣城南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單亮亮同志任縣環境衛生管理處主任;
孫七洲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免去縣城南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李春兆同志任縣水務局副局長,免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王懷軒同志任縣農業委員會副主任;
陳紹尚同志任縣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免去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高安超同志任縣林業局副局長,免去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陳永同志任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
于維春同志任縣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免去縣文化廣電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錢博同志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
周兵同志任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陳守如同志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孫緒強同志任東海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袁寧同志任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副科職),免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丁波同志任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副科職),免去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招商三局局長職務;
陸敏慧同志任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局長,免去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李江同志任縣商務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免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劉紅軍同志任縣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李佳平同志任縣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顧漢權同志任石榴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免去李斌同志縣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孫曙明同志縣公安局督察長職務;
免去程龍同志規劃局局長職務;
免去陳文軍同志縣知識產權局局長職務;
免去劉樹軍同志縣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農業資源開發局局長職務;
免去楊正軍同志縣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劉大軍同志東海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免去王繼昌同志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湯寧同志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魏偉同志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傅兆翠同志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許新生同志縣投資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周可才同志東海經濟開發區(北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尹愛兵同志東海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職務;
免去付紅華同志東海經濟開發區(北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喬光耀同志牛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免去劉曉華同志石榴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免去劉江濤同志安峰鎮經濟發展和改革局局長職務。
東海縣人民政府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