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4-00235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房管局 | 發文日期 | 2024-09-12 |
標 題 | 關于調整濱河花園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標準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濱河花園經濟適用房購房人: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江蘇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省政府第51號令)等文件規定,經縣十八屆政府十九次常務會研究,現就調整濱河花園小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標準(變更為完全產權)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具體辦法
1、購房人選擇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上市的,經濟適用房購房人按證載建筑面積繳納標準為1576.995元/㎡(含土地劃撥轉出讓金1239.5元/㎡、土地劃撥轉出讓金契稅37.19元/㎡、印花稅0.310元/㎡、補交規費、稅收300元/㎡)。
2、經濟適用房購房人選擇2025年4月30日之后上市交易,補交增值收益將按購房人實際上市當年5月1日為土地劃撥轉出讓評估時點,由評估公司重新評估劃撥轉出讓價格,計算土地增值收益。
3、購房人如放棄上市,根據住建部和省政府文件規定,其本人可繼續享有使用權,但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和閑置;如購房人放棄使用權,則由縣政府按當年購房人繳款金額,加上同期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回購金額,優先進行回購。
二、受理審批事項
1、起始時間:2024年9月18日。
2、地點: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住房保障95號窗口,電話:0518-87219937。
3、具體流程見《東海縣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變更)審批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 《東海縣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變更)審批流程 》
東海縣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變更)審批流程
一、填寫上市交易(變更)申請表。申請人(房屋所有權人及共有權人)到縣行政審批中心四樓住建局住房保障95號窗口(電話:87219937)申請辦理上市交易(或變更為完全產權,下同)審批手續,填寫《東海縣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變更)審批表》(一式兩份),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經濟適用房)及復印件各一份;
(2)不動產完稅憑證(契稅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無婚史的不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一年內物業服務費繳納證明;
(5)特殊情況的根據具體情況收取其他證明材料。
二、簽訂費源核定單。申請人持《東海縣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變更)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到資源局行政審批窗口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費源核定單》。
三、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印花稅。申請人攜帶《費源核定單》至行政審批中心四樓稅務局窗口,繳納出讓金、契稅和印花稅。
四、補交稅費。申請人持土地劃撥轉出讓金繳費發票(或復印件)和《東海縣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變更)審批表》回住建局住房保障窗口補交規費、稅收,蓋章辦結完成審批手續。
五、上市交易。申請人持《東海縣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變更)審批表》及出讓金繳納票據等材料向縣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不動產登記,取得獨立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