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2018-11-19 | |
標 題 | 縣房產管理調整2018年度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1】1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擴大東海縣住房保障覆蓋面,經縣政府同意,縣房產管理局決定調整全市2018年度住房保障收入控制標準。經調整后的標準如下:
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從人均年收入13696元以下調整到人均年收入14879元以下。此標準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