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2018-11-26 | |
標 題 | 強管理、嚴防范,提高政府債務管理水平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建立全口徑政府債務管理體系,規范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 ||
時 效 | 有效 |
1.強管理,轉變債務管理方式。建立全口徑政府債務管理體系,規范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嚴格限定地方政府舉債和規范債務資金用途。有債務償還責任的預算單位需大力壓縮運轉經費,優先安排債務償還支出預算,逐步消化債務,各預算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舉借新債,也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形式提供擔保。
2.嚴防范,完善預警應急及問責機制。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優化存量債務結構,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和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切實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把政府性債務作為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并將債務審計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央和省將加大督查問責力度,終身問責,倒查責任。嚴肅財經紀律,建立對違法違規融資和違規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的懲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