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發布時間:2025-01-09 來源: 閱讀次數: 【我要打印】
國家密碼管理局公告
(第 48 號)
2024年9月4日,我局公布《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國家密碼管理局令第4號,以下簡稱《辦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辦法》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按照《辦法》第七條、第八條有關規定,現委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密碼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密碼管理部門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的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資質申請,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出具受理通知書或者不予受理通知書。自2024年11月1日起,申請人可以向住所地省級密碼管理部門提出資質申請。
二、2024年11月1日前已取得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資質的單位,應當對照《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辦法》有關規定向住所地省級密碼管理部門報送有關事項的備案信息和報告。
三、《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資質認定服務指南》在我局門戶網站“在線服務—辦事指南”欄目公開發布,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資質申請、備案、報告等材料模板在我局門戶網站“在線服務—下載服務”欄目公開發布。
特此公告。
國家密碼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